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第十九条有效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确保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居住登记、《云南省居住证》办理及使用过程中所获悉的流动人口信息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用途。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