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章 路政管理第八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和保护高速公路及其用地和设施,有权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高速公路及其用地和设施的行为。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