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宣传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自觉维护高速公路的完好和畅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