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五章 收费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禁止在收费站区从事与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管理无关的活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