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