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省人民政府应设立动物防疫和畜禽良种繁育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动物防疫和畜禽新品种的培育、引进、繁育、推广。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种畜种禽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