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业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牧业科研、畜禽品种改良、动物防疫、检疫、质量监测监督、技术推广等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