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贫困山区各项事业建设。增加对贫困山区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山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对缺乏生存条件的农户,实行易地扶贫开发。帮助山区建设集贸市场,发展商品经济。加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3月2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