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