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条已修改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资源,是指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所称野生动物产品,包括野生动物任何可辨认部分、附属物及含野生动物成份的制成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