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