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第三节 乡村旅游发展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传统村镇的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规划建设旅游特色村、旅游小镇。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