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章 监督第四十二条已修改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