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实行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任职条件。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事任免的工作机构承办人事任免的有关事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