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请任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4年4月1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