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五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4年4月1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