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第二十三条有效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