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