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和诚信分类评价制度,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