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第五章 监督第三十四条有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传染病管理监督员,在实施传染病监督工作和执行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传染病管理检查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出示证件,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