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省三门峡库区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