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依据《防洪法》和本办法对单位处以六万元以上、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罚款的,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要求听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