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已修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的布局,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