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公民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同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斗争牺牲的,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报请授予烈士称号,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其家属进行抚恤;受伤或致残是职工的,所在单位应负责医疗,并根据伤残情况安排其工作和生活,非职工的,由民政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妥善解决。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