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开发区设立第八条已废止申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应由省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分别经省计划行政管理部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论证和审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