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公安、城建、农机、土地、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公路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