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五章 公路收费管理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收费站应设置固定公告牌,公布其收费标准、期限、对象、区间等,接受社会监督。收费站应在收费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收费,其设施应在二个月内拆除。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