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利用贷款或国家许可的其他筹集资金方式,新建、改建的二级以上公路、大型公路桥梁和隧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