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举报和投诉。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在十五日内做出答复。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