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三十六条已废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佩戴执法标志,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用于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车身标志。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