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三十条已废止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任何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到指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处维修机动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