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客运经营第十一条已废止客运班车应当进站经营,不得在站外揽客。客运班车在城区需要设立停靠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与公安、建设部门协商确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