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章 土地权属的确认和变更第八条已修改依法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