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共食(饮)具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卫生要求第七条已废止公共食(饮)具每次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并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