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共食(饮)具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卫生监督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