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参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活动的各方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相关设备采购等业务的发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