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承包第十五条有效勘察设计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签字、盖章。设计图纸必须使用本单位专用图签,并加盖出图专用章。实行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还需有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