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测算、合理核定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标准。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保检验机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及时查处违法收费行为。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