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保护第九条已修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应划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