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无线电管理、国家安全、公安、工商、财政、物价、教育、文化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广播电视活动的管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