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网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由县(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其警告,可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