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由县、乡、村三级负责,采取卫星接收、无线转播、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等多种技术手段,逐步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