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章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站第十三条有效经批准开办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规定和广播电视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工程竣工经建设行政部门和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