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已修改
在征兵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六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