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十条已修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的送检人数,组织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