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