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要求市人民政府责成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