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已修改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相关许可证。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