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修改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子女在本省初中升高中和初中升中专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家庭有困难的给予经济扶助。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