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民营科技企业解散、宣告破产、被撤销和其他原因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